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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服务

文字作品

业务介绍

文字作品是指小说、诗词、散文、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。 

所需时长 

3个月左右 

产品有效期 

1、自然人:终生及截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;

2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: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;如果创作完成后一直没有发表的,截至自创作完成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1日。 

所需资料

1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】 

2、文字作品打印件 

3、作品创作说明书 

4、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 

5、法人作品版权说明(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) 

6、委托书 

7、附图申请书 

其他作品:

口述作品:即兴的演说、授课、法庭辩论等以口头、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。

音乐作品:歌曲、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。

戏剧作品:话剧、歌剧、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,如剧本。(戏曲剧本、话剧剧本、歌剧剧本、舞剧剧本)

曲艺作品:相声、单弦、评书、笑话、快板书、山东快书、京韵大鼓、京东大鼓、西河大鼓、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。

舞蹈作品: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,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。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。如“定位舞谱法”

杂技艺术作品:为车技、口技、顶碗、走钢丝、耍狮子、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。

建筑作品: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、摄影等。

摄影作品: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。

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:电影作品(有声、无声)、电视作品、录像作品等。

图形作品: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线路图、解剖图

模型作品: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,如:微缩景观。

民间文字艺术作品:神话故事、民间寓言、民间传说、民间戏曲、民歌、民谣、民间音乐、民间舞蹈、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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