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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商标服务

国内商标申请

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,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。

A.申请人的条件

1.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;

2.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(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,应由商标代理组织代理;

3.两个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、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,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。

B.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

1.个人申请: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(要求清晰有效);个人申请要求有个体工商户执照,且产品或服务范围必须包含执照范围内。

2.企业申请: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二张(要求执照号清晰);

3.加盖章戳或签名的商标代理人委托书一式二份(不用填写);

4.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底表一式一份(盖章或签名);

5.提交商标图样十张,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应该提交着色图样十张、黑白墨稿2张。图样不大于10cmX10cm,不小于5cmX5cm。

C.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须知

1.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一个类别一个商标;

2.如果商标名称、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,则应该附送商品、服务项目

说明书以便确定类别;

3.以企业名义申请的,申请人名义、章戳必须与《营业执照》核定的名称一

致,并填写全称,不能简化;

4.申请人地址应具体、完整、以能够邮寄收到为准,写明所在省、市、区、

县(市)、路(乡)、街(村)号,并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;

5.对于设计抽象、无文字、过于简单或复杂的商标及纯外文商标要附加设计说明,并填写在商标设计说明栏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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